聊城市2016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2016-07-29来源: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及驻聊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安排如下:

一、报名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缴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审核点、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成绩合格证书发放前,会对应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证件的,将扣发合格证书。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9∶00—8月10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7月29日9∶00—8月15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8月8日9:00至2016年8月12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查地点: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西大厅); 联系电话:2189976。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非本地身份信息人员,还须提供与本地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二、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报名信息修改。在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初次报考应试人员可于8月10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截止后,考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否则影响报名考试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准考证打印。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9∶00至9月25日14∶30。

(三)收费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

其他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鲁人考函〔2016〕38号文件(见附件)。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22日

附件:鲁人考函〔201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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