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何迺常等2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委党校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委党校,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7月29日—8月4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南宁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530007
监督电话:0771—2025627、0771—2619001
附件:南宁市委党校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76c5db18-1ec1-4d46-9a9d-a6520124c4b5
南宁市委党校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