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有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2-02-25来源: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烟台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简章》及公安、监狱系统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职位的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考试。

3、已经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能报考吗?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4、报考公务员对回避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招考简章》和本指南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的学生。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对具有双学历或高学历人员,有何规定?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高学历人员可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但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

8、没有学位证可不可以报考本科以上职位?

如果报考职位只有学历要求,没有学位证书也可报考。如果该职位有学位要求,要根据职位要求报考。

9、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2年3月1日前取得。

10、对专业有要求的职位,报考者如何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对于有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可以参照《烟台市201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11、如何界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

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1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2年3月1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3、对报考人员有无户籍方面的限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均可报考。大学专科学历人员,仅限于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

14、择业期内山东省生源2010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山东省外学校的,可否报考?

在择业期内的山东省生源2010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山东省外、学校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办理派遣手续的,可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已经办理派遣手续的,不能报考。

15、列入实施公务员法范围的机关中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以及机关工勤人员能否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

16、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选调生职位?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2009年以前(含)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的选调生,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同时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的,可以报考选调生职位。

1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但必须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8、“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应如何理解?

(1)关于“2年”和“5年”的理解为公务员自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至2012年3月1日止,足年足月累计时间为5年或2年,县、乡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其中,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必须是在公务员岗位获得的;

(2)“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的界定系指乡镇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省、设区的市、县(市、区)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职位;县(市、区)机关(含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只能报考省、设区的市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职位。

19、“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

20、“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两年”如何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如下: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2年3月1日(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两年。

21、报考人员能否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报名?

报名时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3、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用人部门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2年3月5日16: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24、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主管机关或用人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在《招考简章》和招考职位表中查询。

25、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包括:⑴阅读招考简章,选择招考职位;⑵上网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⑷网上缴费;⑸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有关表格、材料;⑹参加笔试;⑺查询笔试成绩;⑻面试资格审查;⑼面试;⑽体检;⑾考察;⑿录用。

26、报名期间,是否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报名期间,市考录主管机关将通过指定网站定期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27、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8、如何缴纳考试费用?

笔试费用在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3月7日16:00前通过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进行网上缴纳(享受减免考务费用人员除外),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费用在面试资格审核后现场缴纳。

29、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应于3月2日-3月6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同级录用主管部门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报考市直机关的,到烟台人才市场二楼200室办理相关手续;报考县乡机关,到县考录机关指定地点办理。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30、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人员,还要于3月25日上午9:00-10:30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

31、如何查询笔试、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查询。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32、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招录机关指定的网站上统一公布。

33、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何时进行现场目测和身体初检?

上述人员的现场目测和身体初检,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资格审查时进行,由各招考机关在指定时间内组织实施。现场目测和身体初检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目测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4、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检?

体检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和有关招考简章规定的标准条件进行。

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1次,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机关的人民警察和安监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有关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5、如何办理报到和户籍迁移手续?

收到《录用通知书》后,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报到手续。已参加工作或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在报到前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36、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7、违纪违规报考人员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关于公务员考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用人部门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不予录用、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公务员考试是否有指定的教材和培训班?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特别提示:社会上凡称与本次公务员考试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上网卡和考试教材、辅导用书等,误导报考人员,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提醒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39、关于《烟台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烟台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2年度烟台市公务员招考。本指南及《招考简章》中所称公务员均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县市区公务员考录信息发布网站

芝罘区:www.zfrs.gov.cn

莱山区:www.ytlaishan.gov.cn

福山区:www.fsrc.gov.cn

牟平区:www.mprlzybz.gov.cn

昆嵛山保护区:kys.yantai.gov.cn

龙口市:www.lkrc.gov.cn

莱阳市:www.lysrsj.gov.cn

莱州市:www.lzrc.gov.cn

蓬莱市:www.plrsj.cn

招远市:www.zhaoyuan.gov.cn

栖霞市:www.sdqixia.gov.cn

海阳市:www.hyrsrc.com

长岛县:www.rlsb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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