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2016年一季度(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一)
2016-07-21来源: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部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2016年7月20日—7月28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8号,卫计委办公楼106室)

通讯地址(邮编):402760电话:4141629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0日

附:2016年一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一)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bs.cq.gov.cn/bszf_Content/2016-07/20/content_4155031.htm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