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关于河北省2012年艺术类专业复试说明
2012-02-20来源:河北传媒学院招生信息网

1、成绩查询办法:考生使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证”上面所写的“考生号”(1213开头的十四位号码)和“身份证号”两项同时登录我院的查询系统,查询所报考的有“初复试”的专业是否合格,查询合格后,自行打印“复试准考证”,于该专业指定复试时间来我院(警安路校区: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进行现场确认、缴费、考试。

2、复试时间安排:

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两个专业现场确认时间:2月13日—17日;

考试时间:2月18日,摄影(笔试)上午9:00—11:00、广播电视编导(笔试)14:00—16:00;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双语播音)三个专业现场确认时间:2月20日—24日;

考试时间:2月25日—26日8: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接待大厅(警安路校区)

3、本次公布的成绩仅限于河北省考生,且我院有“初复试”专业的合格情况,只一试专业考试成绩在4月15日后网上公布。本次公布五个初试专业是: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双语播音)、摄影、广播电视编导。

4、2012年有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三所本科院校和河北外语职业学院、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三所专科院校承认我院测试成绩。

如有疑问请咨询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5100688 8510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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