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东省直分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2-02-17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

省直及中央驻穗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2年5月19日举行。现将我省省直考区考试报名流程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查询成绩→通知领证。

二、报名对象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设23个考点,包括省直分考区和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考点。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负责省直分考区报名、考试考务工作。广州地区的部属、省属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央驻穗单位、省直单位、部队,由单位派代表到省直分考区进行集体现场确认。各市市属单位人员、市属中专中职学校在校生请按属地原则,在本市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考试。

三、考试方式及科目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5月19日开考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及时间
专业实务 9:00-11:30
实践能力 14:00-16:30

四、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30日—2月12日。在上述时间段内,考生登录 “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五、现场确认

省直分考区定于2012年2月8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报名确认地点: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或单位凭现场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工行、建行、农行等银行任一网点柜台缴纳报名费。

六、准考证打印

自2012年4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9日。

七、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依照执行。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

3.本人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交就读学校关于本人就读专业、学制及学习形式、学历类型等证明材料,并确保其毕业前能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的临床实习的证明(见附件)。

八、成绩查询

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

九、成绩单和证书领取

省直分考区报考的考生,考后按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gdkszx.com.cn通知要求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十、收费

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2]58号)要求,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附件:

2012年毕业的护理(助产)专业在校生

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

我校×××等XXX名学生,于年月进入本校××专业学习,学制X年,属(全日、非全日制)(本科、专科、中专)、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教育,将于____年__月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毕业。本校能确保其在毕业前能完成在教学、综合医院8个月或以上的临床实习。

特此证明。

附考生名册

校长:

×××学校(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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