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宜宾市兴文县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公告(一)
2012-02-15来源:三江人才网

根据《宜宾市201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以下4位考生为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请以下4位考生于2012年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携带《公告》所要求的报名网站生成的报考信息表原件、笔试准考证、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同底免冠标准照片两张,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派出所出具的是否违纪违法证明到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文县人民政府四楼)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愿放弃。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14日

姓名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职位编码 报考单位 笔试折合成绩 技能测试折合成绩 笔试、技能总成绩
蔡兴军 11315051619 512322197707194000 11334025 兴文县乡镇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兴文县) 64    
侯霞 11315031615 511528198611191000 11334029 兴文县缺编村小(仙峰高山好:1名,大元新寨:1名,毓秀方碑:1名,毓秀共和:1名(兴文县) 52    
喻腊梅 11315051030 511502198701025000 11334033 兴文县乡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兴文县) 56    
周丽娜 11315031215 511526198302180000 11334033 兴文县乡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兴文县)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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