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财务处3名、图书馆2名、附属学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应聘人员年龄等要求见岗位需求信息中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需已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28日16:00。应聘者应填写《江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以附件形式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与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rsk@ujs.edu.cn,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学校名称+应聘岗位”。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7月28日-2016年7月31日
(三)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工作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大学网站(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2、面试:财务处、图书馆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试讲:附属学校岗位增加试讲环节,试讲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财务处、图书馆岗位总成绩折算形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属学校岗位总成绩折算形式: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20%+面试成绩×50%。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大学(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网上公告或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江苏大学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受聘期间参照在编教职工,享受待遇(保险除外))。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等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启动办理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8780061
联系人:宋老师、傅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联系人:李老师
2016年7月12日
附件1:2016年江苏大学财务处、图书馆、附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