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温馨提示
2016-07-14来源:文山人社网

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温馨提示

1、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由考生本人持笔试准考证,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其余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现场。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企业、服务期未满的“四类项目”人员)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请按《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第(十三)条第2项要求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请将上述材料提前复印一份,并在复印件上写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字按好手印后交审核部门审验。

3、在等候审核时,请尊重审核老师,不要高声喧哗,随意走动。

4、如有怀孕、残疾考生,请及时与场外工作人员联系。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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