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简章》,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综合成绩公示并将体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7:50自行赴电话短信通知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
(二)体检前一天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服用维生素类药物,避免剧烈运动,晚上22:00后至体检前禁食、禁水;
(三)体检费用350元/人,由考生自理并在现场交体检医院;
(四)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未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如参加体检的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四、《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yrc.com.cn/web/guest/newsView?newsid=2a760803-0e4d-4464-bb44-6ed300ea8ffe&typeid=3&page=1
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