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16年北京艺术类提前批录取圆满结束
2016-07-11来源:北京城市学院

我校2016年北京地区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圆满结束,各专业录取分数统计如下(详情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专业 科类 最高分 最低分 录取原则
表演(影视表演) 不分文理 92.67 60 文化课过线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分文理科。
表演(曲艺表演) 不分文理 95 80
表演(模特表演) 不分文理 94.5 60
摄影 不分文理 97 84.25
影视摄影与制作 不分文理 94.75 75.5
书法学 不分文理 92 66.4
视觉传达设计(人物造型设计) 340 293 文化课过线和美术联考本科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的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50%。分文理科。
视觉传达设计 358.5 320
338.5 304.5
环境设计 364.5 325.5
338.5 304.5
产品设计 344 303.5
334 293.5
动画 362.5 311
333 310
服装与服饰设计 350.5 307.5
325 296
产品设计(洛可可设计集体联合培养班) 354.5 337.5
335 320
工艺美术(漆艺、雕刻、传统技艺与非遗研究) 354.5 286.5
320.5 288
工艺美术(应用艺术与空间、艺术品衍生) 345.5 277.5
320.5 259
工艺美术(文物修复) 365.5 311
320.5 290.5
工艺美术(珠宝首饰设计) 351.5 327
335.5 308

点击以下链接进入录取查询系统:http://yx.bcu.edu.cn/login.por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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