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常山县2016年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2016-07-05来源:常山人才网

根据浙江省粮食局、教育厅、财政厅等3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粮〔2016〕1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2016年我县将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常山县户籍,体检合格,参加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立志为现代粮食产业发展服务,并志愿我县粮食系统定向就业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49(定向招生)。

三、招生名额与学制专业

常山县共招生2名(理科),培养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层次为本科,并安排在高校招生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

以上招生专业学制为四年。

四、招生(招聘)程序

1.填报志愿: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填报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

2.确定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1:1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常山县商务和粮食局。

3.公示: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常山县商务和粮食局、常山县人才网、常山县教育网等相关网站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浙江农林大学。

5.学校录取:浙江农林大学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我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浙江农林大学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结束后,由浙江农林大学将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浙江省粮食局备案。

五、学习费用

学习费用与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非定向生相同,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必须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到常山县粮食系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按定向培养协议与定向培养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后,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单位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七、咨询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常山县商务和粮食局咨询。

常山县商务和粮食局咨询电话:0570-5015556,5021563

常山县商务和粮食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财政局

常山县教育局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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