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水市庆元县统计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2016-07-05来源: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庆元县统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非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庆元县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年龄、户籍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庆元县生源或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

2.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类、财务会计类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16年7月12日);

3.性别不限;

4.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岗位工作职责

协助、配合县统计局做好统计、财务相关工作。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8:3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统计局(县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6058703。

3.报名时需携带《2016年庆元县统计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个人简历一份。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3.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4.若报名人数较少,则直接采取面试形式。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122610,0578-6058703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统计局

2016年7月1日

附件:2016年庆元县统计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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