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乐”农户建房贷款(农村个人)
2012-01-29来源:四川省农村信用社

产品简介

“安居乐”农户建房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农户发放的用于改善农户居住条件的贷款。申请“安居乐”农户建房贷款的农户应具备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已取得建房用地相关批准手续和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等基本条件。具体贷款额度根据农户建房总投资、自筹资金情况及还款能力确定,既可以发放担保贷款,又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其中优秀信用户信用贷款最高不超10万元,较好信用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般信用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

贷款特点

贷款方式灵活,还款方式多样,手续简便,贷款期限较长。

适用对象范围

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准入条件的农户。

业务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借款申请书及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②担保贷款需提供相关担保资料;

③建房用地批准手续等证明贷款用途的资料;

④建房投资估算及自筹资金证明;

⑤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⑥贷款证;

⑦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

(2)调查、审查和审批

农村信用社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规程》或《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基本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3)签订合同

农村信用社与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贷款还需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和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4)开立帐户

农户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存款账户。

(5)支用贷款

办妥有关放款手续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一次或分次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

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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