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及分组安排公告
2016-07-01来源: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8号)等要求,现就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人员

我市集中体检时间安排在7月5日至7月6日,具体入围体检时间及分组详见附件1和附件2,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仔细核对体检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入围体检人员须根据本人体检时间安排,分别在7月5日、7月6日上午7:00前到达河源市体育馆东门停车场处,根据公告分组名单的组别到对应的车辆前向工作人员报到。

体检人员报到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用400元和黑色签字笔。

特别提醒:应检考生必须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前准时报到。凡超过7:10未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体检纪律

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如考生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四、考生离场

经小组工作人员及医院指定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工作人员通知考生凭抽签序号牌领回代保管物品并交回抽签序号牌,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五、结果公布与复检

体检结果由招录单位向考生公布。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生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7日内,向招录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必要时,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由于体检项目较多,时间较长,请考生提前备好食品和水,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3),了解相关注意事项,各体检项目体检标准详见附件4-附件11。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与考生联系。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0日

附件:7月5日/6日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分组安排详情请参考http://www.hylss.gov.cn/ww/b/f/ff8080815547ce0e0155a09d42db0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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