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合格人员,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就业学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后,所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拒绝选岗的,也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聘用通知书,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聘聘期三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等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徐州市新沂市2016年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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