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封市集体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通知
2016-06-30来源:开封市财政局

各县区财政局、代理记帐机构: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通知》(豫财会〔2016〕6号)的相关要求,为方便我市会计人员换证,我们采取“市区单位、县区财政局统一审核,市财政局集中办理”的方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体换证办法

1、市直、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企业组织(含下属单位)由本单位统一审核后到市民之家开封市财政局会计科窗口集体办理。

2、尉氏县、通许县、杞县和祥符区辖区内各单位和各企业组织(含下属单位)由本单位统一审核签章后,交由当地财政部门代为办理或直接到市民之家开封市财政局会计科窗口集体办理;本着为会计从业人员服务的原则,尉氏县、通许县、杞县和祥符区没有单位的个人,既可交由当地财政局代为办理也可直接到开封市市民之家开封市财政局会计科窗口自行办理。

二、换证时间

我市单位集体换发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未参加集体换证的人员,在换证工作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前携带相关证件自行到发证机关办理,届时旧版证书作废。

三、换证流程:

持有签发机关为“开封市财政局”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统一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步骤如下:

1.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完整填写“换发新证申请表”。

2.本单位按照豫财会〔2016〕6号文件要求审核换证人员相关材料。

3.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换证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换发新证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老版会计从业资格证按序号顺序排列汇总。

4.2016年12月31日前电话联系市民之家开封市财政局会计科窗口,预约办理时间。联系电话:0371-23853209。地址:郑开大道和三大街交汇口。

5.新证办理完毕后,服务大厅通知单位领取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

四、其他事项

1.换证人员在换证之前没有进行过信息采集的,请先按照流程在“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上进行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

2.换证申请不能变更身份证号、姓名,如果发生变化的,需先进行信息采集,审核时进行变更(如果身份证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派出所出具证明)。

3.如继续教育不完整,请补充完整2011年(含2011年)以后年度的继续教育,再进行换证采集申请。对2016年10月1日以后办理换证手续的人员,必须同时完成2016年度继续教育。

4.本次会计从业人员换证申请采集内容,均按照财政部最新的“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基本信息”内容进行配置,请务必认真、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所填信息,准确可靠,无任何虚假信息,否则自愿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结果。各单位及县区财政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换证人员基本信息材料真实完整。

5.持有发证机关为其他区域的会计从业人员,请先按程序申请省内调转或跨省调转,再进行换证。

6.在填报过程中,如果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没有反应的,请更换IE 8.0版本的浏览器,重新填写。

2016年6月6日

附件1: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附件2:换证人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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