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发放2016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6-29来源:河海大学

各有关考生:

我办自6月20日开始陆续寄发2016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政审合格者。

部分考生因政审、地址(通讯)不详等原因通知书暂时不予发放,请有关考生联系相关部门尽快完成(政审:单位人事部门或录取学院)。

第1批通知书发放名单见附件。第2批通知书发放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二、发放方式

为了提高发放效率,保证多数同学尽快拿到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以EMS的方式按考生报考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移动电话)寄发,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查收。

三、调档、合同及其他

(一)调档。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档案调至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将在开学后根据档案到校情况正式确定奖学金等级。调档情况请咨询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二)合同。所有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签订研究生培养合同。研究生培养合同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hu.edu.cn/),根据本人录取类别下载、打印并签名(定向研究生的培养合同还须由培养单位盖章)后于报到后统一交学院。(合同文本我办将实时公布,请关注)

(三)其他。请注意查看我办有关通知。

第一批录取通知书发放名单:http://gs.hhu.edu.cn/s/11/t/359/51/89/info1519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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