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16级在职工程硕士生入学须知
2016-06-29来源: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学院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并欢迎你考入沈阳建筑大学继续深造!为了方便你办理入学报到的各项手续,我们对报到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作如下提示,请认真阅读并做好准备。

一、报到时间:2016年9月8日(周四)上午8:30-11:30。

二、报到地点: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研究生新生报到处(请见校内指示牌)。

三、报到需携带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大小)。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大小)。

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四、学费缴纳方式及注意事项

1. 学费缴纳。在职工程硕士学费由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收取,不收取现金。请务必在开学报到前10日内,将学费(各工程领域学费见缴费通知单)存入学费缴费银行卡内,缴费收据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发放。为保证转帐扣缴的成功,请在存款时在应缴费用的基础上多存10元。

2.缴费银行卡使用注意事项

①为方便新生入学缴费、在校期间生活消费,学校统一为每位新生办理了建行龙卡。请认真核对银行卡袋上标注的姓名与身份证号是否与本人一致,如有错误请与计划财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24-24692692)。

②核对无误后,请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当地任意建行柜台办理银行卡密码修改业务(银行卡统一初始密码为:955330),银行卡密码修改成功后,方可正常使用。

③新生的学费、生活费等可一并存入建行龙卡内,学校只按收费标准扣缴学费。

④因故不能报到入学的新生,请将银行卡邮寄回计划财务处(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计划财务处,邮政编码:110168)。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新生都必须按时报到并交回录取通知书(可将录取纪念卡裁下留作纪念),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研究生学院请假(联系电话:024-24692889),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逾期一周或假满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请随时关注研究生学院网页的相关通知,如有其他变化将及时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4-24692889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筑学院 李科衡 024-24690073
土木学院 魏学艳 024-24694123
机械学院 张 浩 024-24690076
环境学院 韩仲旭 024-24692828
信息学院 宫 巍 024-24690043
管理学院 张 帆 024-24693563
交通学院 肖祖鹏 024-24694850
材料学院 朱伟杰 024-24690301
艺术学院 牛思琦 024-24692252
商学院 邱明浩 024-2469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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