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2012年教师引进政策
2012-01-11来源:四川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

一、学科带头人

1、岗位招聘条件

·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对学术成就突出的可放宽要求)

·职称要求:国内高校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年 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

·其他要求:取得所在专业领域较高的学术成就,在国内外有较大的学术影响,业绩突出。

2、岗位待遇:

·安家费、购房补贴:提供30~40万元税前安家费。服务年限八年及以上。

·住房:提供供使用的住房一套。

·科研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100~2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会科学类30~40万元人民币。

·在受聘学科带头人期间享受每年12~15万元人民币的校内绩效工资,为其配备助手,组建学科团队。在学术休假、出国、招收研究生方面享有优先权,在团队组建、科研经费使用、内部分配上有一定自主权。

·配偶根据情况妥善安置。

·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务(职称)教师一致。

注:岗位具体待遇按《四川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授

1、岗位招聘条件:50岁以下的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就和学术影响,业绩较突出。

2、岗位待遇

·安家费:提供10万元人民币税前安家费(其中教授且为博士研究生的安家费15万元人民币),安家费分五年发放。若安家费用于购房,可一次性支付。服务年限八年及以上。

·科研启动费:以项目的形式分期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8~12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3~5万元人民币。

·住房:学校提供住房一套(租住)。

·酌情解决配偶工作。

·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务(职称)教师一致。

三、优秀博士研究生

1、岗位招聘条件:40岁以下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优秀博士研究生。

2、岗位待遇

·安家费:提供8万元人民币税前安家费(取得海外博士学历的研究生、紧缺专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经学校审定后可适当增加)。安家费分五年发放。若安家费用于购房,可一次性支付。服务年限八年及以上。

·科研启动费:以项目的形式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首期资助:人文社科1~2万元人民币,理工科3~5万元人民币,根据项目进行情况和完成质量决定是否给予后期资助及资助额度。

·待遇:对无副教授职称的三年内享受校内副教授三级岗位同等待遇。

·住房: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租住)。

·酌情解决配偶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自贡 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643000) e-mail: rsc@suse.edu.cn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封雪松 0813-5505815 fengxuesong2005@sina,com.cn

黄丹梅 0813-5505816 hbznr@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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