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文件)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决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位4个(详见附件1:《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3、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的人员;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和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网站(www.gdczsf.net)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1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办公室。地址:潮州市西荣路52号,电话:0768-2184166。
3、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给予发放准考证。
(四)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定于2016年7月19日进行。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考核形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或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教学岗位考核内容包括本学科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专业知识、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等。管理岗位主要考核应聘者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职业素质和能力。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拟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等综合情况。
(七)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将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o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网站(www.gdczsf.net)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的事业编制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我院办理聘用手续,我院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联系电话:0768-2184166
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