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聘中山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管理人员启事
2016-06-24来源:中山大学网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设备与实验实验室管理处管理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实验室管理岗1名;

实验室安全管理岗1名;

采购计划管理岗1名;

珠海校区综合服务岗1名。

三、岗位职责

(一)实验室管理岗:负责组织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实施、实验室信息管理、实验室建设绩效评价等。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岗:实验室化学废物回收处置、各类危险品台帐管理、安全宣传教育等。

(三)采购计划管理岗:负责政府采购设备项目征集和年度采购预算编制,协助开展学校新校区、新院系建设中各单位设备购置计划的统筹协调等。

(四)珠海校区综合服务岗:负责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的报增登记和网上竞价设备的验收审核确认,协助做好设备采购合同的执行督办、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各项工作等。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身份证和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综合管理科(南校园415栋生物楼323室),电子版应聘材料请发至gaolei@mail.sysu.edu.cn邮箱。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六)聘任。

六、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栋生物楼323室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1891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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