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经开始,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是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环节,对于规范研究生招生报考和录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现将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设置
1.招生学科、专业详见《新乡医学院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3),各院(系、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上,要求优化学科结构,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形成学科特色和优势。关注重点学科,加强边缘学科,扶植弱势学科。
3.招生方向的设置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进行梳理,充分体现学科的内涵、优势和特色,根据社会需要和导师情况,科学规范地确定相对稳定的招生方向。专业学位招生方向要充分体现与职业性紧密结合的特点。每个二级学科的研究方向设置不宜过窄过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招生方向字数不得超过15字,用语规范,言简意赅。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资格
各院(系、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暂按2016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安排,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各专业科研情况、培养条件、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以及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情况确定。
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资格:请各院(系、部)严格按照我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如发现院(系、部)提交的招生目录有不符合招生资格认定的导师,将减少本单位2017年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考试科目
1.初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教育学、医学门类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业务课一(满分150分)和业务课二(满分150分)为自命题科目,自命题初试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设置,由各院(系、部)自主确定,但应进一步精简、调整和优化自命题考试科目。(医学、教育学门类无需设置初试科目)
为确保试卷安全、命题质量和可比性,各院(系、部)应认真审视本单位原有自命题科目,实事求是进行调整,考试科目应尽量减少。如有需要调整的自命题科目,由各院(系、部)提交申请,交研招办审核后统一编制科目代码。
2.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由各院(系、部)自主确定,供考生报考时参考。由于复试科目的成绩在录取量化考核中占相应的权重,为保证公平性、可比性,以及便于组织复试,复试科目原则上应按一级学科设置,只设置1门。
3.招生目录的“备注”栏内应注明事项:(1)对生源的特殊要求;(2)为吸引更多考生报考,可注明对考生的优惠条件;(3)考试时需要携带计算器的考试科目,未注明的,视为不需要。
4.参考书目
各科目指定参考书目,要少而精,务必注明教材和参考书的出版单位、出版时间和编(著)者,以供考生复习参考。尽量选择全国统一发行且近五年内出版的、便于考生购买的参考书。凡未指定具体参考书目的科目不得编入招生简章。【格式:参考书名(第X版),编(著)者姓名,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
四.其他
1. 为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请将本院(系、部)研究生教育简介(800字以内)和研究生或导师活动图片(2-3张)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2. 凡因各种原因未参加201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人员,以院(系、部)为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补交认定材料。
3.编制的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后,目录内容不得更改。
4.教育部如有新的相关文件规定,则以新文件规定为准。
请各院(系、部)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编制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新乡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附件1、附件2)及其他应交材料于6月30日前以电子版、打印件各一份,报送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打印件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过期不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2017年研究生招生。
联系人:庞强强
联系电话:0373-3029444
Email:yjs@xxmu.edu.cn
研究生处
2016年6月23日
附件:
1. 新乡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学术型)
2. 新乡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汇总表(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