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2016-06-18来源: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欢迎您---2016级新同学!为方便您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请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8月25日到我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预先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延期报到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政审、体检和学业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时须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三、党员须办理党组织关系。非本市考生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应写明“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写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市考生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应写明“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不需邮寄,开学后上交。

四、新生入学自愿转移户口(定向就业生除外),迁移地址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自愿转移户口的考生报到后以班级为单位到保卫处统一办理。

五、新生全部档案材料于2016年7月30日前以邮政速递(EMS)形式寄至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会计硕士学费15000元/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学费35000元。

七、研究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1200元/年,被褥等生活用品自带或到校自行购买,研究生体检费60元。

八、请新生将需缴纳的学费、住宿费、体检费于8月20日前存至随通知书下发的中国银行卡内,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九、《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开学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院。

十、乘车路线:

在抚顺北站下车,乘坐15路公共汽车到北镇站下车,北行500米至丹东路即到,若乘出租车25元左右。

在沈阳站或沈阳北站下车,可在火车站对面换乘沈阳—抚顺大巴(雷锋号)到石化大学站下车(约1小时路程,票价11元)。

报到地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校 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电 话:024—56863571 56860939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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