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正安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2012-01-04来源:贵州教育网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126号)和(黔教师发[2011]127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经正安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对已取得201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6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1]76号)要求,提前招聘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5月1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5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凡符合代课人员报考条件者,原则上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对少数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且目前仍在初中岗位的代课人员,可报考初中岗位。

5、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户籍为正安县户籍或生源地为正安县应往届毕业生。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查询相关 “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

在编教师(含2008、2009和2010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正安县户籍的本县代课人员。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具体岗位见附表2和附表3。“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正安六中。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初审、考试、录取、资格复审、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不能报考)、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本县公办学校教学岗位的正安县户籍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在遵义市教育局指导下,由正安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完成。

报名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http://tg.ncss.org.cn/),点击特岗报名→注册考生信息→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注册并申报岗位成功后,下载打印出《特岗教师报名表》。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2011年5月13日-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5月16日-17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00—6:00)。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遵义师范学院(上海路820号)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须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遵义师范学院正安特岗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并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教师的,须提供正安县常住户口户籍证明材料和乡镇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的证明,且经办人要签名并加盖乡镇公安派出所公章)。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中师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系正安县户籍的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该代课证明由所在代课学校出具,校长签名盖学校公章,同时由学校所属乡镇的中心小学校长签名认可并加盖公章,最后交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定。)和报考资格公示结果(必须由代课人员学校的所属乡镇中心小学校长签名)。

(5)已婚代课人员无违反计生政策的,由村出具证明、乡镇计生办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县计生局认定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未婚人员由乡镇民政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的未婚证明材料。

(6)填写好的《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7)“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及公示(2011年5月18日)

报考者在报名的同时,由正安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在遵义师范学院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发给贴有本人照片的面试证),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1年5月19日-20日。

上午7:30到面试候考室。

  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由正安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遵义师范学院张榜公布面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2011年5月21日- 22日上午8:00。遵义市教育局和正安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按学科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遵义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省教育厅要求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选岗、签约。如面试结果各科的最后一个岗位出现并列时,按同等学历师范类考生优先,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优先,不同学历以高学历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条件完全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录取其最高分者。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地)调剂。

经正安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11年5月24日上午8:00与正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6月3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并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确保录取签约名单以及 “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时上报省教育厅师范处。

(二)第二阶段招聘

第一阶段招聘指标不满时,启动第二阶段招聘工作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于报名截止日前到正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现场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教师的,须提供的材料与第一阶段的同款要求相同)。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

(5)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中师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和由正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出具的系正安县户籍的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2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证明材料的出具与第一阶段的同款要求相同)和报考资格公示结果。

(6)无违反计生政策的证明材料(与第一阶段的同款要求相同)。

(7)填写好的《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8)“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及公示(2011年6月14日)

报考者经正安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正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取得考试资格。

正安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于6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6月17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7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或“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正安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完成。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当参加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面试)。

市教育局于7月8日在“遵义市教育局网”“教育问答栏”“2011年特岗教师招考”公布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省教育厅于7月12日后公布在贵州教育网,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贵州教育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及公示(2011年7月16日-17日)

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面试由正安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另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面试的具体安排参照第一阶段形式进行。

我县及时在遵义师范学院公示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所报考学科及考试总成绩依次候补。

5、体检(2011年7月18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所报考学科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遵义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6、录取、签约(2011年7月20日)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正安县“特岗计划”分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当各科最后一个岗位并列时,参照第一阶段同款的办法处理。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正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于7月29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经省审核后于8月10日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公布。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8月27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遵义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确定。培训合格后,由遵义市教育局发给《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正安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正安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师范处:0851-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5943608、5973808、5953608

遵义市教育局人事科:0852-8222836

正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 0852_6426172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遵义市教育局监察室和正安县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有关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851-5283154

遵义市教育局监察室:0852-8257250

正安县监察局: 0852-8584999

正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监察室:0852-6426173

正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安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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