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6]16号)和《广东省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现就我市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拟面试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负责本区域内拟面试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二、资格审核的对象和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核对象。
1、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
进入拟面试资格审核考生到你报考单位所辖属的县(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安排:我市资格审核(含递补考生资格审核)安排在6月20日至6月24日进行,各县(区)人社部门须在资格审核前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有效方式,将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携带的材料及注意事项通知到每位拟面试考生。
(三)资格审核地点:
潮安区:潮安区城区彩文路86号,潮州市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会议厅,联系电话0768-5816380
饶平县:饶平县黄冈镇新港西路14-16号,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电话:0768-7508862
湘桥区: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尾湘桥区党政办公大楼一楼区人社局会议室,电话:0768-2100506
枫溪区:潮州市枫溪区长德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电话:0768-2306832
三、资格审核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核的内容。根据《广东省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重点核对考生照片及信息,重点审查面试考生的年龄、报考岗位类别、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涉及国家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不列入资格审核的范围)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对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要加强审核。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由县区人社部门在该考生的免笔试岗位准考证上盖章。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审查意见”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在“审查人员承诺”栏签名,以示负责。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登记表》中的“报名人员承诺”栏和《广东省2016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附件2)上签名,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资格条件不相符、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
四、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广东省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7、报考“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岗位的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复印件;
8、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9、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须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审核后县区人社部门退回原件,保留复印件。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6日
附件:潮州市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dcz.lss.gov.cn/agcms/portal/html/160616/20160616154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