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通知
2016-06-06来源:西安市招生考试网

各位考生,各集体申办单位:

陕西省201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工作将于6月10日至6月30日进行,现将我市办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生申办资格

凡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合格的考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①档案材料不齐全、考籍档案中笔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

②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

③姓名或身份证号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者;

④未到现场采集毕业证书照片者;

⑤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在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者;

⑥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

⑦档案信息有错误,未及时纠正者。

网上申报

(一)申报时间:6月10日至6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阅读申办毕业证书须知。

2、考生核对信息。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必须由考生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须有照片并加盖考生单位和公安部门的骑缝章,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身份证号码由15位正常升至18位的考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修改信息时间分两个阶段,分别为:6月13日至17日到文艺南路194号408室和6月21日至30日(周六、周日上班),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文景北路3号)。修改信息完毕后考生方可按照流程提示在网上进行毕业证申请操作。考生基本信息错误将导致毕业证书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所以请考生认真核对。

3、考生完成提交申请后,打印一份“毕业申请表”;如有免考课程另须打印一份“免考课程审批表”。

现场审核

(一)审核时间:6月21日至6月30日(周六、日上班)。

(二)审核地点: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文景北路3号)。

(三)审核程序:

1、考生本人应持“毕业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采集毕业证书照片。

2、考生持“毕业申请表”到“收费处”交费,领取资料袋。

3、对于申请本科专业的考生,到“专科证书审验处”核查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提供材料如下:

①每位考生先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核查专科证书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专科毕业证书无法打印出“注册备案表”的请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含2002年)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学历文凭毕业证书可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核查并打印“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查询认证单”。

②专科毕业证书上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申请的本科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另外附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

4、对于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持打印的“免考课程审批表”及用于免考课程的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免考课程审验处”核查免考材料。

5、以上手续完成后,到相应专业“资料审核组”核查课程。

6、集体单位统一申报毕业证书材料时,必须提前告知考生到现场采集照片,所报考生照片采集完成后持本单位介绍信和考生花名册(分专业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统一上报资料;考生个人资料袋右上角须注明单位名称,左下角须注明考生申办专业、姓名、准考证号。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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