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石家庄井陉矿区消防大队招聘信息
2016-06-06来源:井陉矿区信息中心

根据矿区消防工作需要,矿区公安消防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名,参加消防部队执勤备战,从事灭火、救援、救灾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2、男性,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18——23周岁,有大车驾驶经验(B2本驾驶证)、文体专业特长、及退伍军人优先,年龄条件等适当放宽。

四、工资待遇

基础工资1800元,包吃住,岗位津贴(300—500元)。试用期结束后缴纳五险。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地址

贾凤路张家井村牌楼北20米,矿区公安消防大队。

报名截止日期6月25日。

联系电话:0311—85132704

矿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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