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拟聘人员公示
2016-06-06来源:汕头人才网

根据《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助人员公告》的规定,经考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法律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资格审查、体检和政审合格,并经院党组研究同意,拟聘用李昱霓等10名同志为我院聘用制书记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6月3日至7日(共5天)

受理部门: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88887297

通讯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3号

邮政编码:515041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3日

拟聘人员公示详情请见http://www.strc.com.cn/view_news.aspx?id=1659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总成绩 名次
LJ037 李昱霓 本科 74.49 1
LJ052 吴莹玉 大专 74.26 2
LJ112 蔡天睿 大专 69.90 4
LJ085 林琳 大专 69.36 5
LJ090 陈爱铃 本科 69.16 6
LJ100 陈丹珣 大专 68.74 7
LJ029 李驰 本科 68.45 8
LJ074 林晓岚 本科 68.40 9
LJ114 侯吉语 大专 68.33 10
LJ123 许洋嘉 本科 68.32 11
备注 总成绩第3名的胡琳苹(准考证号LJ079)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由总成绩第11名的许洋嘉(准考证号LJ123)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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