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6-06-03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网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以下简称本所)是政府授权,依法设立的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的第三方公正检验机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监督抽查检验,市场抽查检验、仲裁检验、计量器具检定;并为社会各界提供产品委托检验(检测)和计量器具校准服务。

目前,以本所为母体单位建立的国家级检验中心两个,省级检验站六个,分别是国家陶瓷及水暖卫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广东省质量监督陶瓷产品检验站(潮州)、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潮州)、广东省质量监督不锈钢器皿和厨具检验站(潮安)、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软包装材料检验站(潮州)、广东省质量监督水族养殖器材检验站、广东省质量监督鞋产品检验站(潮州)。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正在筹建“广东省质量监督智能洁具产品检验站(潮州)”(简称智能洁具省站),为充实我所食品软包装和智能洁具检测能力,现诚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管理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名,热忱欢迎各方有志之士加盟本所,共谋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质监工作,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3、具有与岗位职责相符合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并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及待遇

(一)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综合考察应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试用人员名单。面试合格的考生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

(二)待遇:

1、受聘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制管理,人事关系可实行人事代理。

2、受聘人员参与本所绩效工资分配,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待遇;

3、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一经录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提交材料:《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人员招聘登记表》1份(贴相片)(见附表1)、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工作单位的须同时提交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面试时间待定。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东路质监大院内质计所二楼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办公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68-2801668

传真电话:0768-2124528

邮箱:cz_zjs@163.com

附件1: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人员招聘登记表

附件2: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201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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