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16年高考考生注意事项
2016-06-02来源:大连市教育局

2016年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市招考办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做出温馨提示:

一、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要记清各科考试时间;考前一天熟悉考点,了解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情况,以及前往考点的最佳路线及其交通流量状况,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午间休息场所,以免赴考途中堵车;考试当天出发前,要仔细检查是否带齐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考试必备用品,避免出现忘带漏带情况影响入场。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2.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禁止携带非指针式手表进入考场。

3.考场内设置时钟,在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并在监考员指导下将考试条形码粘贴在规定位置上。凡漏填、错填或者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条形码须按正确方向平整粘贴,不得涂划、污损、磨损。如遇有条形码损坏或缺失,由监考员做好记录,考后由省招考办补贴,不影响考生答题和答题卡的评阅。

考生须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全国统考外语科考试14:45分后禁止入场。

7.考生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答题卡以外介质上或者非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需涂点的选择题作答用2B铅笔;其他试题作答统一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以保证答卷扫描的清晰、完整、准确)。

答选考题时,须先用2B铅笔涂黑所选题目的题号,再按要求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作答与所涂题号不对应的(含题号未涂或多涂),答题无效。

作图时用2B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等须“加黑”、“加粗”,不宜过轻、过细。

非选择题如需修改作答内容,可将原内容划去后另行书写,禁止使用涂改液、胶带等。选择题修改选项须将原涂点用橡皮擦干净,并注意切勿污损答卷。

考生答题时须注意答题卡的摆放,保持答题卡整洁,禁止折叠和造成破损。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接文具、用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二、安全检查时注意事项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省招考委的规定,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将禁止携带的物品放在“考生物品摆放处”,然后在考场外排队等候安检。考生入场时要主动配合监考员进行考前安全检查,如安检出现报警声,考生应做出解释或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然后,监考员要对原部位再次进行检查,确定合格后,方可让考生入座。若发现禁带或可疑物品,考生应自觉向监考人员出示和说明,对于拒不配合安检和出示禁带或可疑物品的,由考点工作人员和公安人员带其到特殊问题考生处理室进行调查处理,所耽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在考前和考中经允许离场又回到考场的,考生应重新接受安检。

考生不能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存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电子设备;具有接收或发送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非指针式手表、非常规的橡皮等。尽量不要穿戴有金属的服装及饰品。按照有关规定,一旦考生把规定以外物品带进考场且没有放到指定位置,将按考试违规进行处理。如果携带了手机,一定要关机并且放在指定位置,不能随身携带手机参加考试,否则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建议考生参加考试时,将参加考试用的物品放在一个小袋中(最好是透明的文具袋)携带。

三、大兴诚信考试之风,杜绝违规行为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订)等追究法律责任。

我省高考统一使用电子信号屏蔽器、金属探测仪和监控录像系统,且监控录像系统已实现了考点、考区、市招生办、省招考办、国家教育部五级联网,其中的任何一级都可以查看到任一考场的考试实施情况。监考员还将对疑似替考考生,利用身份证验证系统对考生身份进行验证确认。

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定,服从监考员指挥和管理,不得有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不得有违纪、作弊行为。高考所有考点、考场的考试情况实行全范围、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考试结束后,省、市、区将对考场录像资料进行回放审查,发现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一并严肃处理。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考生一旦违纪作弊,将受到取消当科高考成绩或全部高考成绩的处理;作弊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准参加高考。如有组织作弊、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高考的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高考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有关条款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考后注意事项

1.《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已经发布(详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考生应重点关注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调整变化情况,特别是志愿设置和招生条件等,以便填报志愿。

2.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及政法院校的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面试、体检工作;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政审、体检、面试工作;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政审、体检、面试工作等有关事宜,请密切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

祝全体考生考出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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