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唐山市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2016-06-01来源: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6〕2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3日、4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 “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具体安排如下:

9月3日 0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14:00-17: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4日 0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14:00-18: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6 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连续滚动);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

员承担相应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参加实习的工作时间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成人教育学历脱产学习期间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

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

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7、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五、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料审查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30日17时30分

程序: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后切勿修改信息,以防报名序号和条形码不正确)。

(二)现场资料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基本信息及条件后,报名材料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

现场审核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30日(周六、日不休)

工作时间:8:30-12:00、 14:30-17:30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3号市政府院9号楼四层)

电话:0315-2827463

(三)报考全科人员须提供的材料和装订顺序:

(1)《报名表》(一式2份,单位签字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或聘任证明;

(6)以上(2)-(5)材料的复印件1份,单位签字盖章。

以上所需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报名表(2份)+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或聘任证明)

(四)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2份,单位签字盖章);

(2)《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一式2份,贴一年内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单位签字盖章);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6)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或聘任证明;

(7)以上(3)-(6)材料的复印件2份,单位签字盖章。

以上所需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须装订2份):

报名表(1份)+《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有效身份证件(1份)+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份)+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或聘任证明)(1份)

(五)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8月26日起至9月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

我省2016年全部实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8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8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82元。

如需开具发票,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须携带介绍信和每个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2日。

七、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图书发行部联系(石家庄市工农路368号,邮编050051,联系人:李建勋,电话0311-83036028)。

八、注册

凡通过2016年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请及时登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查询办理注册事宜。

网址:www.capec.org.cn

E-mail:capec@capec.org.cn

九、其它

1、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2、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指导、服务工作。

附件: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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