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条件
2016-05-25来源:易贤网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求,男性,未婚,年满24周岁以内(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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