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致2016年普通招生高校的一封信
2016-05-23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各招生高校:

一年一度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寄托着广大考生进入大学深造的美好愿望,承载着无数家庭对美好未来的期盼,考生、家长热切期待,做好录取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招委的有关规定,考生网上填报的高考志愿是一种电子“契约”,是省教育考试院投档、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也是考生诚信的体现,具有严肃性和公正性。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自行要求退档或改录其他院校。

各招生高校在今年的招生宣传和录取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填报志愿的严肃性和录取管理的规范性,在整个录取过程中做到公开、透明,公平、有序。

衷心祝愿各招生高校今年的录取工作取得圆满!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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