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2016年选拔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查/初试公告
2016-05-14来源: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确保大兴区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拔资格审查、初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资格审查、初试时间

2016年5月18日 8:30—12:00,13:00—17:00

2016年5月19日 8:30—12:00,13:00—17:00

二、资格审查、初试地点

大兴区兴丰街道人力资源中心四层大厅(兴业大街三段36号院,地铁4号线黄村西大街站路口向西400米后,遇第一个十字路口右转向北400米即到)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北京市2016年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原件(2份,由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须院系及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内容如有涂改,须加盖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三)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必修课程成绩不能有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其中“专升本”人员须同时出具本、专科阶段成绩单,以非百分形式打分或附加特殊符号的,须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说明并盖章)

(四)国家英语四级(或国家六级,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证书或英语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提供;对于所学专业不是艺术、体育类的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其成绩报告单分数不能低于425分;对于所学专业为艺术、体育类的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如未参加国家英语考试或成绩报告单分数低于425分的,须由其毕业高校校级教务主管部门出具艺术、体育类毕业生证明;证书或报告单如有丢失的,应由高校校级教务主管部门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

(五)户口本或集体户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户口本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携带集体户本人页的毕业生还需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对于户籍不在毕业高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本如不能显示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户口,还需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非农业户口证明)

(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各镇选拔数量(按字母顺序排列)

(一)安 定 镇:7人 (二)北臧村镇:4人

(三)采 育 镇:7人 (四)黄 村 镇:21人

(五)旧 宫 镇:3人 (六)礼 贤 镇:10人

(七)庞各庄镇:8人 (八)青云店镇:7人

(九)魏善庄镇:5人 (十)西红门镇:4人

(十一)亦庄镇:3人 (十二)瀛海镇:7人

(十三)榆垡镇:8人 (十四)长子营镇:6人

五、资格审查、初试程序

(一)最终网上报名大兴区的各类报名人员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根据各镇要求以及本人意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镇。

(二)向选择报名的镇递交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接受招考镇的初试。

(四)填写《2016年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查备案表》。

六、注意事项

(一)在资格审查、初试当天,会场内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各镇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每小时更新一次)。

(二)请同学们结合各镇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选择各镇报名,增加成功应聘的把握。

七、提示告知

按市局要求,非北京生源报名人员在最高学历上学期间如有缴纳社保情况,则不具备选聘资格,不能选聘为大学生村官。

大兴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

农村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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