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州市富阳区选调对象个人量化考核评分标准
2016-05-12来源:富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个人学历(学位)、工作年限、政治面貌、职务、年度考核和获奖等基本考核项目进行量化考核。赋以相应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

个人量化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指标权重 评分标准 说明
1 学历学位20% 大专 60 以最高学历学位计算,不重复计分
大学本科 80
硕士或研究生以上 100
2 政治面貌10% 中共党员 100 以最高档次计算,不重复计分
其他 80
3 工作年限10% 三年 70 总分最高为100分
三年以上 +5分/年
4 年度考核30% 均称职(合格) 60 近5年考核结果(不足5年按实际)
1次优秀 70
2次优秀 80
3次优秀及以上 100
5 职务25% 一般干部 60 以最高档计算,不重复计分
中层副职 80
中层正职 100
6 获奖5% 获富阳区一级党委、政府或杭州市级部门表彰1次 +20分/次 总分最高为100分
获杭州市一级党委、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1次 +40分/次
获浙江省一级党委、政府或国家级部门表彰1次 +6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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