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2016年招聘硕士研究生《艺术学》考试大纲
2016-05-12来源:甘肃政法学院人事处

一、参考书目:

1、《艺术学导论》柴永柏、曹顺庆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11月)

2、《艺术学概论》彭吉象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第3版)

3、《艺术学基础知识》王次炤主编,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4、《中外艺术史要略》张维青主编,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版)

二、考核内容:

(一)艺术学

1、艺术学导论及概论(40%)

考核内容:

全面考察考生对艺术学基础理论的系统掌握。

考核要求:

1)、准确把握艺术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及其特征;

2)、掌握艺术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3)、运用艺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艺术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分析判断与艺术相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并进行艺术评论。

2、艺术学基础知识(30%)

考核内容:

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舞蹈、美术和艺术设计八大艺术门类,内容包括八个门类各自发展的历史线索、构成的基本元素和常用的技术手段、主要体裁、艺术流派和各个时代的名家名作。

考核要求:

1)、掌握八大艺术门类的基础知识;

2)、了解各个艺术门类的特性及其功能;

(二)、艺术史

艺术史(30%)

考核内容:

1)、中外艺术学发展概况,各个历史时期的主要历史事件、文学思潮、文学流派、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对艺术发展的影响;

2)、中外艺术学史上各个时期重要艺术家的艺术生涯、创作思想、艺术特色及所属流派及其代表作品。

3)、全面考察考生对中外艺术史基础知识的系统掌握,以及对艺术作品、艺术思潮、艺术流派、艺术风格的分析论述能力。

考核要求:

1)、熟悉艺术发展史及代表作家和作品;

2)、读懂代表艺术家的经典作品,并能分析评价作品的主题思想、艺术特点、表达手法、艺术风格等;

3)、建立中外艺术史基础知识的系统,对艺术作品、艺术思潮、艺术流派、艺术风格能够的分析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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