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事项提醒
2016-05-11来源: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经资格审查、书面评审、综合测试和公示,刘晨宇等199名考生获得我校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测试专业入围资格,拟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现对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

二、录取批次安排在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

1、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本人参加测试的专业。

2、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其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顺序录取。

3、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不含模块分)×50%”计算。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四、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请关注我校招生相关信息,欢迎来电咨询(电话:0571-86929123、86929232)。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

二O一六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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