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面向港澳台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
2016-05-11来源:江西师范大学

(招生计划不限,合格即可录取,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

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融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位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美誉的江西省省会南昌,对江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现有瑶湖、青山湖和共青城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500余亩,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370余万册,电子图书100余万册。瑶湖校区不设围墙,四周以一条7公里长的瑶河环抱,具有突出的生态人文特色。

学校缘起于庐山白鹿洞书院,肇基于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1949年更名为南昌大学,1953年改为江西师范学院,1983年更名为江西师范大学,是江西省本科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江西金融职工大学(江西银行学校)整建制并入。

学校基础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专业今年面向港澳台地区考生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信息如下: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博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四、报考地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0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五、招生专业

见我校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考试安排

1.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初试时间:2016年4月9日至10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的考试科目。

我校根据初试结果确定考生是否参加复试,复试时间约为5月2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

我校收到经报考点寄来的考生材料后,会给每位考生寄发(或电邮)有关考试的说明。

七、录取入学

(招生计划不限,合格即可录取,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约于6月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9月上中旬报到入学。

八、学费标准

同我校招收内地研究生的标准:博士生10000元/年。书本、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

九、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至少为3年,兼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至少为4年,一般不超过5年。

十、培养要求

培养时间安排为:全日制生同内地(祖国大陆)生;兼读(在职)制生每学期至少有一段时间来校参加学习。

请欲报考兼读(在职)制的香港、澳门、台湾考生,在报名前,应对自己如录取后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和合理的安排,以便学校、研究生院、院系所、导师、学生各方能有效协调并共同完成培养过程。

十一、学历学位

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业管理和学位授予的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单位代码:10414 地址:江西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瑶湖校区)

邮政编码:330022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考试办公室

电话:0791-88120609、88120608(传真)

联系人:赵老师、许老师

QQ:2833044662; 电子邮箱:28330446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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