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市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2016-04-28来源: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充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力量,我局决定面向全县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含学校)公开选调一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性、择优性、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条件

所选调的工作人员要求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作风正派、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具体条件如下:

(一)年龄:35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本科及以上。

(三)专业:中文、文秘、法律及文科类相关专业,热爱并擅长办公室文字材料工作。

(四)具备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含学校教师)。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及镇内学校教师须在乡镇编内工作满五年,城区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及城区内学校教师不限工作年限。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至5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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