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招录社会工作者公告
2016-04-28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新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25名,充实到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具有大兴区城镇户口,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5.具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或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者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

6.矫正帮教社工主要工作内容是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和管理工作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鉴于工作性质,建议男性报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大兴信息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5月4日上午9:30至5月6日下午16:30期间登录北京大兴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2.查询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提交报考申请24小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遇周六、日查询结果顺延至下周一)。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5月18日至5月20日登陆北京大兴信息网查询打印准考证公告,点击链接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为2:1。

1.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选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大兴信息网和大兴区司法局网站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进行岗前培训和工作岗位分配,所有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大兴信息网和大兴区司法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69298509,宋科长

大兴区司法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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