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夏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公告第11号
2016-04-28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沙小梅等2人经笔试、面试、体检(孕妇,延期体检)、考察合格,符合招考条件,拟录用为公务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3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报。经调查核实,如果公示对象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来信举报请寄: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邮编:750066)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邮编:750001)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与职位管理处(邮编:750001)

举报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951—6669312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951—5099016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与职位管理处:0951—5099005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附件: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2人)详情请见http://www.nxpta.gov.cn/gwyks/201604/t20160427_4030361.html

姓名 性别 笔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 招考人数 名次 备注
沙小梅 233.1 146.4 128.49 15 15 2015年为孕妇,延期体检;合并职位,考生自主选择职位为炭山乡政府
王蓓 255.4 147.4 135.58 7 1 2016年为孕妇,延期体检;合并职位,考生自主选择职位为红河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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