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6年专升本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①考试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上;②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合成总分=公共课*60%+专业课*40%,分专业按计划根据其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公共课成绩排序),各专业录取资格线如下:
汉语言文学专业: 合成成绩为103.2分
旅游管理专业: 合成成绩为110.2分
应用化学专业: 合成成绩为66分
学前教育专业: 合成成绩为95分(合成成绩同为95分的考生,公共课成绩控制线为105分)
现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见下表)进行公示,公示期4月25-30日,如有异议,请于4月30日前向巢湖学院招生办反映(联系电话:0551-82361303),也可直接向巢湖学院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51-82362578)。
现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中,少数考生同时考取了其他学校,若考生决定选择其他学校报到入学,请用专升本报名时填写的考生联系号码发短信至我校招生办(号码15656972278),短信内容为:“考生姓名+自愿放弃巢湖学院录取资格”。
最终录取名单以上报省考试院备案的名单及5月中旬本网公布的正式录取名单为准。
拟录取考生名单
(各专业以考生姓名拼音顺序排序)
详情请见:http://www.chu.edu.cn/s/81/t/72/ae/b4/info447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