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6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2016-04-23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进一步做好年轻干部培养工作,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甘肃省2016年拟选调一批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16年,计划招录选调生280名,其中: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5所高校定向招录应届毕业生22名;国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83名;“985”、“211”工程院校和甘肃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75名;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的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100名(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单位、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

3、应届毕业本科生须具备: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至报名时);②综合考评名次列本专业前四分之一;③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7月1日之前)。应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具备以上条件中的①③两项。

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甘肃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具备: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截至报名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至报名时);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由于甘南州大学生村官聘期为2年,为保证甘南州大学生村官聘期内能有参加选调生招录考试的机会,甘南州2014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也可报名。

5、未受过纪律处分;应届毕业生无定向、委培、签约、工作单位,大学生村官无违反合同行为;服从组织分配。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招录工作程序

选调生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5所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另行安排,其他选调生招录工作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审核推荐,按照《甘肃省2016年选调生招录名额分配表》(附件1)自愿选择报考1个市(州);大学生村官由市(州)委组织部审核推荐,按属地化原则报考所在市(州)。

1、省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学生本人申请,院校按照所分配的推荐报考名额和选调条件审核推荐,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统一于5月3日—4日将《报考甘肃省2016年选调的应届毕业优秀大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同时报送Excel表格电子版)和院校签注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的《甘肃省2016年选调应届毕业优秀大学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附件3)报省委组织部(报送地址:兰州市南昌路649号西北宾馆迎宾楼)。

2、省外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考生于5月3日—4日到兰州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兰州市南昌路649号西北宾馆迎宾楼)。报名时需携带院校签注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的《甘肃省2016年选调应届毕业优秀大学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附件3),考生本人无法来兰可委托他人持报名材料原件代为报名。

3、大学生村官报名:由所在市(州)委组织部统一负责。本人申请,所在乡镇党委作出工作鉴定,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进行资格审核、考察并签注意见,考察时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以及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是否在称职以上、有无违反合同行为、在基层一线特别是急难险重任务中服务群众的表现等情况。市(州)委组织部按选调条件和考察情况审核推荐(推荐人数不做限定),汇总填写《报考甘肃省2016年选调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同时报送Excel表格电子版),附《甘肃省2016年选调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附件5),于5月3日—4日报省委组织部(报送地址:兰州市南昌路649号西北宾馆迎宾楼)。

4、各类别考生须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与报名材料一并报送。

(二)资格审核和考试

甘肃省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等进行审核。5月中旬,通过甘肃组工网(http://www.gszg.gov.cn)和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公布审核结果,报考人员于5月19日9:00—5月22日8:00通过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5月22日组织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

1、应届毕业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2、大学生村官考试科目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的基础上增加《基层工作和服务群众理论与实践》。

3、2016年选调生招录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甘肃省委组织部负责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不命题、不阅卷、不登分,不参与考务工作,按照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提供的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

4、考试时间:2016年5月22日

9:00—11:30 《申论》

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6:00—17:30 《基层工作和服务群众理论与实践》

(三)公布考试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名单

1、按照应届毕业研究生、应届毕业本科生、大学生村官不同类别和报考市(州),分别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同类别、不同市(州)之间不调剂,不补录。

2、6月上中旬,通过甘肃组工网和甘肃省人社厅网站公布全体考生成绩和拟录用结果,并通知体检和资格复审等相关事宜。

(四)体检及资格复审

7月上旬,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内容:①是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与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②核实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

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按规定程序确定为2016年甘肃省委组织部选调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或资格复审等环节取消录用资格及考生中途自行退出出现缺额的,不调剂、不补录。

四、岗位安排及日常管理

(一)岗位安排

1、选调生在所报考录用市(州)范围内安排工作岗位,一般安排到基层一线工作并向贫困县(市、区)倾斜。8月份全部到岗工作。

2、应届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市(州)直部门单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县(市、区)直部门单位,但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基层一线锻炼。应届毕业本科生全部安排到乡镇。

3、大学生村官安排到原所在乡镇工作,若所在乡镇无空缺行政编制,可就近调剂安排到其他乡镇工作。

(二)日常管理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及期满考核、转正定级、辞职辞退、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日常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市(州)、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公务员法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新分配到乡镇的选调生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因公开遴选等特殊原因调离的,应至少服务满2年。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在乡镇工作的选调生,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分配到县(市、区)直及以上机关单位的选调生2年内不得调动。

五、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2、请在相关时段登陆甘肃组工网和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13993102963、13993103053(选调生招录工作期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12380

附件:1、《甘肃省2016年选调生招录名额分配表》

2、《报考甘肃省2016年选调的应届毕业优秀大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3、《甘肃省2016年选调应届毕业优秀大学生报名推荐登记表》

4、《报考甘肃省2016年选调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5、《甘肃省2016年选调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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