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6年4月普通高校选拔考试违规处理公告
2016-04-22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16年4月份普通高校选拔考试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1-88908515,0571-88907585。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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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课程名称 违规事实 处理依据 拟处理意见
160110401928 大学语文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160120608609 高等数学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九条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160120606786 英语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九条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160210402864 英语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九条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160320611682 高等数学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九条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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