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领取2013-2015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一级考试(笔译)成绩通知书通知
2016-04-21来源: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

参加2013年、2014年、2015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一级考试(笔译),并取得全部考试科目合格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28日至29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成绩通知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未能按期领取成绩通知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二、考生本人领取成绩通知书,须出示准考证。

三、请他人代领成绩通知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领取成绩通知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五、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成绩通知书,领取时请携带并出示身份证。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6年4月14日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