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急救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急救医师公告
2011-11-09来源:玉溪人才网

为了保证玉溪市急救中心的正常运转,遵照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政办发(2002)144号《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玉溪市急救中心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部分编制内急救医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院前急救事业,自愿从事院前急救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执业道德;二是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业务和专业知识;三是身体健康,具备选调岗位工作能力;四是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二)拟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拟面向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招聘急救医师2名。具体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学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内科、外科或急救执业医师资格证书,CET四级425分以上,计算机省一级,28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日上午08∶00-2011年11月15日下午17∶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网上通知打印及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1年11月17日。

(二)资格审查、复审

由玉溪市卫生局和玉溪市急救中心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各种相关获奖证书及资格证书,以上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考核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试用三种形式进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检合格的拟聘用考生,进行为期一周的试用,试用考核合格的,按现行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医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医学相关法律法规参考用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生岗位适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生岗位适用)、《护士条例》(护理岗位适用)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考核时间请关注玉溪人才网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五)体检

拟聘人选按照《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等额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岗位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顺延。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急救医师岗位拟聘用考生,进行为期一周的试用,试用考核合格的,按现行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纪律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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