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平市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2016-04-20来源:浦城县人民政府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浦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为35.0分。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于4月25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复审工作,4月26日将复审结果报送到县人社局复查,并于面试前2天发出面试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毕业(学位)证(2016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准考证、报到证(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职人员还应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于参加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加盖公章)。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者,不得参加面试。

4.2016年浦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闱名单和面试时间于4月29日在浦城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c.gov.cn)公示。

特此通知。

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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