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杭州市淳安县委党史研究室招聘合同制讲解员公告
2016-04-18来源:淳安县人民政府

淳安县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位于中洲镇厦山村,是淳安县委党史研究室下辖的正股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1人,用工性质为纪念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招聘职位及要求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 招用人数 专业 性别、年龄、学历等要求
淳安县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 讲解员 1 不限 女性,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者优先

2.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

(2)具有岗位所需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4)户籍不限。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中共淳安县委党史研究室(新安北路46号县政府综合楼),联系人:刘先生、徐先生;联系电话:24817089、24817088。

3.报名方法: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形象气质、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从事讲解工作的潜质。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将组织考察小组综合打分,取平均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

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体检对象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对入围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则逐个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聘用

1、考察合格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3、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比照国有企业同类人员标准,聘期内按企业标准交纳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

八、应聘的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本公告由中共淳安县委党史研究室负责解释。

中共淳安县委党史研究室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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