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6年中国教师资格网公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分类
2016-04-18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一、幼儿园不分任教学科

二、小学任教学科

1.思想品德;2.思想政治;3.语文;4.数学;5.外语;6.社会;7.历史;8.地理;9.自然;10.体育;11.音乐;12.美术;13.劳动;14.劳动技术;15.英语;16.科学;17.信息技术;18.特殊教育;19.心理健康教育;20.综合实践活动;21.其他。

三、初中任教学科

1.思想品德;2.思想政治;3.语文;4.数学;5.外语;6.社会;7.历史;8.地理;9.自然;10.物理;11.化学;12.生物;13.体育;14.音乐;15.美术;16.劳动;17.劳动技术;18.信息技术;19.英语;20.特殊教育;21.心理健康教育;22.综合实践活动;23.其他。

四、高中任教学科

1.思想政治;2.语文;3.外语;4.数学;5.信息技术;6.物理;7.化学;8.生物;9.历史;10.地理;11.体育与健康;12.美术;13.音乐;14.通用技术;15.英语;16.心理健康教育;17.综合实践活动;18.其他;19.特殊教育。

五、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任教学科

分为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共20个大类,每个大类里还分有专业细项,必须选择到具体专业,如:教育类,分有学前教育、教育学、特殊教育三个专业,必须要选到学前教育这个具体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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